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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域名注册最新政策(2010年4月19更新)

注册需要提供: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,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(最好在一张图片上)

注意最好为原件扫描件,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为复印件,请加印红色公章印再扫描!

若公司类型没有组织代码证,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。

注册办理联系QQ:9388353 

一、适用范围

通知自2010年4月19日9时起实施,适用于除GOV.CN、EDU.CN、MIL.CN外的CN英文域名和CNNIC管理的中文域名。

自2010年4月19日9时起,注册服务机构向CNNIC提交的域名审核材料中可不包括《域名注册申请表》;CNNIC不会因未提交《域名注册申请表》而不予通过审核。

按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》之规定,注册服务机构向CNNIC提交GOV.CN的审核材料中仍应包括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《域名注册申请表》。

中文域名的注册者为机关或事业单位时,可不向CNNIC提交《域名注册申请表》。

二、域名审核材料提交说明


1、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提交域名审核材料时,应将域名所属注册服务机构及材料对应的域名在邮件正文里写明;

2、注册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可以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,不再要求必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;

3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在有效期内,不再审核年检记录;

4、域名申请者可不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或盖章。

三、网站备案

域名审核时,CNNIC将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系统中查询域名对应的网站是否备案。如果域名注册时已完成网站备案,不需在域名审核材料中注明网站备案号;对于注册时还未备案的域名,备案成功后仍需提交开通解析申请表方可开通解析。

四、用户通知

此通知只对注册服务机构进行内部通告,不在CNNIC网站发布公告;

CNNIC已于4月19日起执行本通知,并告知前来咨询的用户。

 

五、用户身份核实

注册服务机构应对域名注册者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充分的核实;对未充分核实域名注册者身份而出现冒用、盗用他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域名的,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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